建议采纳
1.报价:债券投资人在决定买入或买出某种债券后,便用书面、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各自委托的经纪商发出保价指令,委托它买入或买出该债券。卖方的报价条件一般为:要卖何种债券,面值是多少,利率是多少,何年到期,卖价在几种档次上可以各买出多少,在什么档次就停止卖出。买方的报价条件一般为:要买入何种债券,多少钱以下买多少,多少钱以上就不买。 2.经纪商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投资人所开户的 证券交易所。 3.交易所立即通知在交易大厅内的工作人员大声喊出或用打手势报价给场内其它的经纪商,并用电子屏幕显示。 4.众经纪商开始公开竞价,本着价格优先、量大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开始交易。也就是先考虑价格因素,买入价格相对高的报价,卖方就先卖给他;卖出价格相对低的报价,买方就会先和他成交;在价格没有差别的情况下,先报价的先成交;在价格、时间上都没有差别的情况下,交易量大的经纪商先得到交易的机会。 5.债券买卖双方的经纪商口头达成交易后,在成交单上签字并经交易所登记确认。 6.经纪商将成交情况通知给投资人,投资人就要按时将款项或债券交付他的经纪商,再到开户交易所交割过户。 投资人从发出报价指令到收到成交的电话通知的整个过程很短,不过就几分钟的时间,接到成交电话通知的第二天,投资人还会接到书面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