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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时间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 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 黄金、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直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信任,往往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刊登专访文章、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公众投资。有的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线下不按规则操作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利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好友参与,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二、非法集资识别和防范 由于老年人大都希望老有所为,为子女留下更多财富,往往盲目的选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有些老年人投资渠道狭窄,金融知识缺乏,理财方式单一,不懂得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的道理,盲目追逐高利,而且现在老年人普遍有孤独感且富有同情心,面对集资业务员的上门拜访、嘘寒问暖往往容易放松警惕,被一时假象迷惑,成为不法分子“重点照顾”的对象。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回报。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参与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选择投资项目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