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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现货交易,是指投资者根据合同商定的付款方式买卖国债,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券款的交割,实现债券所有权的转让。 国债现货交易是国债二级市场上最基本的交易方式,国债流通市场的发展,也是从现货交易开始的。 普通投资者可以参加深、沪交易所国债现券交易,投资者只要持有深、沪交易所的 证券帐户或 基金帐户,即可以进行国债买卖,交易方式与 股票交易相似。投资者只需注明买卖国债品种的代码、价格和数量即可委托券商代为买卖。 (一)办理开户 目前投资者可以通过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各地证券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进行上市国债的认购、交易和兑付,并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委托买卖手续。 开立“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可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沪分公司及其在各地的代理机构及证券商办理。 1.办理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公司:开设帐户卡则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办理。 2.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帐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 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帐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帐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3.国债申购 根据国债发行公告,无记名国债及记帐式国债均可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公开发行。国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到其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委托手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投资者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 4.委托交易:国债经上网发行后,可安排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交易程序 国债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投资者要参与证券交易所国债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证券经纪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后方可进行交易。 2.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或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委托交易。 4.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的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5.清算交割过户:T+1日,完成国债交易的清算交割与过户。 6.全价交易与净价交易 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把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报价中的债券交易,其中应计利息: 1.附息式国债指本付息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2.零息式国债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净价交易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应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计算,债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关系等式为: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的发行以来,绝大部分债券的购买和转让方式是以全价交易方式进行的。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债现货交易原来也是全价交易。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库[2001]12号文通知,深、沪证券交易所拟于2002年适当时机起试行国债净价交易。 7.报价与结算 在净价交易下,买卖双方都以国库券的净价进行报价,交割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交割价。具体为: (1)深、沪市国债交易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2)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以结算金额(结算价格×成交量)为基数计算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3)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将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