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采纳
收益性原则 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是以政府的税收作担保的,具有充分安全的偿付保证,一般认为是没有风险的投资;而企业债券则存在着能否按时偿付本息的风险,作为对这种风险的报酬,企业债券的收益性必然要比政府债券高。当然,这仅仅是其名义收益的比较,实际收益率的情况还要考虑其税收成本。 安全性原则 投资债券相对与其它投资工具要安全得多,但这仅仅是相对的,其安全性问题依然存在,因为经济环境有变、经营状况有变、债券发行人的资信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就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而言,政府债券的安全性是绝对高的,企业债券则有时面临违约的风险,尤其时期业经营不善甚至倒闭时,偿还全部本息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企业债券的安全性远不如政府债券。对抵押债券和无抵押债券来说,有抵押品作偿债的最后担保,其安全性就相对要高一些。对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呢,因为可转换债券有随时转换成 股票、作为公司的自有资产对公司的负债负责并承当更大的风险这种可能,故安全性要低一些。 流动性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收回债券本金的速度快慢,债券的流动性强意味着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将债券兑换成货币,同时以货币计算的价值不受损失,反之则表明债券的流动性差。影响债券流动性的主要因素是债券的期限,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弱,期限越短,流动性越强,另外,不同类型债券的流动性也不同。如政府债券,在发行后就可以上市转让,故流动性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往往就有很大差别,对于那些资信卓著的大公司或规模小但经营良好的公司,他们发行的债券其流动性是很强的,反之,那些规模小、经营差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流动性要差得多。因此,除开对资信等级的考虑之外,企业债券流动性的大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在买债券之前对公司业绩的考察和评价。 |